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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愿服务队
关于成立北京民俗旅游协会志愿服务队的决定
【京民俗发(2025)04号】
为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,推动奉献精神与志愿服务相结合,促进民俗文化旅游活动与社会价值贡献深入融合,经北京民俗旅游协会第三届理事会2025年中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成立志愿服务队,命名为“北京民俗旅游协会志愿服务队”(以下简称“志愿服务队”)。
具体事项如 下:
一、机构性质:
志愿服务队是北京民俗旅游协会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志愿服务队,在协会领导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
二、主要职责和目标:
1、民俗文化活动服务:在民俗节庆、文化展会等活动中提供志愿服务,包括活动策划、现场引导、秩序维护、文化讲解等。
2、教育和传承:通过举办讲座、培训班等形式,将民俗文化传承给年轻人,确保优秀中华民俗文化的延续。
3、促进文化交流:积极促进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,为中华文化的传播提供平台,增强文化的国际影响力。
4、社区文化共建:与社区合作,将民俗文化融入社区建设,打造特色文化街区、文化角等。组织民俗文化志愿服务进社区。
5、其他有益于社会的志愿服务工作。
三、组织架构:
1、志愿服务队队长1 名,副队长1-2 名,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 名;
2、志愿服务队设顾问指导委员会(由公益领域专家、资深志愿者组成),人员不超过11 名;
3、志愿服务队可聘请志愿服务宣讲员,需要在行业有良好影响力,德艺双馨,没有违法违规及从业限制 ;
4、志愿服务队可根据公益需要在需求点位设立志愿服务站,但须报协会审核同意;
5、志愿服务队下设的志愿服务站,可设站长1名,副站长1-2名,统筹协调志愿服务站日常工作、对外联络及与协会的沟通协调。
四、管理要求:
1、志愿服务队须遵守协会章程及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;
2、不得从事政治 类、宗教类活动,重大活动需向协会报备;
3、发展成员需遵守协会章程并向协会报备,由协会统一管理;
4、不得以独立名义对外承担法律责任,不得私刻印章、证照 。
五、首期负责人
名誉队长:初征
队长:刘佳,副队长:张妍
办公室主任:汤润嘉